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罗文、武鸣两个校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国标代码:13138
第三条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高职院校。是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全国“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建设学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广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试点单位”。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列同类院校榜首,已连续14年荣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学校占地面积1928亩,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综合协调招生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录取的工作程序、招生计划的执行方案和其它重大招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录取工作办公室、招生监督工作办公室。
第五条 现场录取工作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严格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录取工作程序规定,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招生监督工作办公室。监督录取工作程序的执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和“阳光工程”的落实;受理招生录取期间的投诉;纠正和查处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事件。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章 录取程序及要求
第九条 关于不同招生类型录取程序及要求。
(一)全国统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1.我校对各地高招办无论是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或是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均采取相同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