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我校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后,入学测试成绩 =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自我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按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学前教育专业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乐理”“舞蹈创编”“绘画与手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色彩搭配”“创意思维”“构图技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军人录取办法。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上述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化素质测试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毕业专业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专业免试录取。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填写《免试申请表》,并将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于2022年4月15日前发送至QQ邮箱:648773903@qq.com。学校招生办公室将进行资格审核,并履行考核、公示程序后可予以免试入学。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2年4月26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2年5月11日―12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2022年5月28日前,我校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考生信息,录取通知书随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一并寄发。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