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65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邮编:400072)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建设类高等院校,于2007年12月28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院位于重庆市主城南岸区茶园,占地35万平方米,其中实训场地14.5万平方米;共有实验实训室150余个,其中国家级、市级重点实训基地9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70余个。学院还有先进的BIM中心、VR中心、装配式建筑技术技能中心可以供学生实训。学院现有在校学生96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s://www.cqjzc.edu.cn/zsjy/)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s://www.cqjzc.edu.cn/zsjy/)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