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另定)。
第三条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具体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215)。
第五条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六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八条学校简介: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就业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Ø 学校于1956年建校,已有64年的办学历史,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业人才12万余人。
Ø 占地面积约1365.9亩,建筑面积约31.2万平方米。
Ø 教职员工790人,其中专任教师595人,正高职称70人,副高以上职称15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358人,其中博士66人,双师型教师476人,聘请企业、行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兼职师资队伍412人。
Ø 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11个、招生专业52个。其中,国家示范专业等国家级专业16个,市级骨干专业等市级专业14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