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5米,中、英文发音准确,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6.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第二十一条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专业报考录取特别要求:
1. 身高要求:男生170~185cm;女生160~175cm。
2.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X”型腿,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3.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5米,中、英文发音准确,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6.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第二十二条 直升机驾驶技术(500404)专业报考录取特别要求:
1.身体条件满足中国民用航空局91部I类体检标准。
2.身高要求:男生170cm―185cm,女生160cm―172cm,腿长不低于74cm。
3.体重要求:男生不低于50KG,女生不低于45KG。
4.无先天性或后天性功能及形态异常;未进行过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移植;无恶性肿瘤;无手术后遗症等;无癫痫;无活动性肺结核;无肝硬化;无胆道系统结石;无使用胰岛素控制的糖尿病。
5.无器质性精神障碍;无毒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酒精等的滥用或依赖,无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6.无冠心病、严重的心率失常、严重的心脏瓣膜疾病或心脏瓣膜置换、无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植入等。
7.无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骨骼、 关节、肌肉或肌腱的疾病、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无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耳、鼻、咽、喉、口腔疾病或功能障碍。
8.无视野异常;无色觉异常,无夜盲,无双眼视功能异常,无其他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眼及其附属器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裸眼视力不低于C字表0.1;若屈光不正,须佩戴矫正镜且不低于C字表0.7。
9.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飞行员背景材料调查按照民航总局民航发【2007】117号《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