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须知

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7-22 13:25:04

这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招生章程一些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复制和下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71五、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63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 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学校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9.6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95人,专任教师307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53人,具有副高级职称9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5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82人。入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教学团队14个。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天津市教学名师5人,其他各类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1人。学校现有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4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6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设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获A-等级。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学、特殊教育、新闻学专业认定为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运动心理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学校重视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日本、新加坡、波兰、德国等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专业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展望未来,学校切实将立德树人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实现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审核监督招生工作;增加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七条 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舞蹈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第四章  招生条件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条 凡高考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志愿优先的院校志愿录取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是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录取还须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一、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二、其他招生省(区、市),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按照2022年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十五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天津市考生按照体育类综合分数(市级体育统考成绩×7.5+高考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其他招生省(区、市)按照考生专业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生源省份省级统考(使用统考成绩省份)或我校校考(组织校考省份)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若生源省份有相关规定,我校将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一、我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考生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三、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四、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各项目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学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调整至一志愿我校重点发展项目(排球、棒球、柔道、田径等)。如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五、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按比例分别进行录取。六、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第十八条 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九条 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二十一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第二十五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执行。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公布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我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www.tjus.edu.cnE-mail: zhb@tjus.edu.cn咨询电话:022-23015120,23012606监督电话:022-23012748邮编:301617

天津体育学院重点特色专业有哪些

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2020年度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特殊教育、新闻学

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序号 专业名称 一流本科专业
1 体育教育 国家级
2 运动训练 国家级

2019年度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序号 专业名称 一流本科专业
1 舞蹈学 天津市级

国家级特色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舞蹈学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天津体育学院院校介绍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8月。当时,根据中共河北省委“10-15年普及高等教育的方针和适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并为准备1959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运动会,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河北省省会天津市,由原天津体育学校、石家庄师范学院体育系合并,同时在全省抽调优秀运动员,组建天津体育学院。学院的任务是培养运动员、教练员和部分高中及大学的体育教师及较高级体育专业人才。时任河北省副省长、天津市委书记、市长李耕涛兼任第一任院长。1967年1月,天津市恢复为中央直辖市;1969年10月,天津体育学院由河北省划归天津市管辖。

建校初期,学校汇集了一批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具有较高的竞技运动水平,摔跤、女子跳水、游泳、男子篮球、棒球等运动项目成绩已位居国内前列。在第一届全运会上,夺得古典式、自由式、中国式三项摔跤冠军。同时,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在学校执教,如陈家琦、马喻、牛兴华、柴文秀、刘世藩、郑必达、姚志珍、张春霈、任福兴等。

学校团泊校区位于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9.6万平方米,于2017年11月投入使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8千余万元。学校图书馆新馆建筑面积近1.5万平米,现有纸质文献馆藏总量43.2万册,纸质期刊851种,拥有数据库78个,电子图书总量400万余册。

学校已为国家体育和教育战线培养了3万余名受到社会欢迎的应用人才,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体育教师、省市劳动模范、国家队教练员和金牌运动员。学校在群众体育与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质普查与评价、运动能量代谢、中国人骨龄发育标准、体育情报、体育法制建设等领域做出了开创性工作。

学校现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200余人,其中本科生4910人,博士研究生54人,硕士研究生1050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56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52人,具有副高级职称9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86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75人。入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优秀教学团队13个,天津市“十二五”教学创新团队3个。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天津市教学名师6人,其他各类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4人。学校现有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4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6人。

学校不断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实施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系列方案和措施,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2007年,我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舞蹈学3个专业分批入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舞蹈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教育技术学、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等8个专业被批准为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2个专业被批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项目;2013年,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殊教育专业获批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等5个专业被批准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学、教育技术学、新闻学、市场营销、特殊教育、运动康复等7个专业被批准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我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四个专业先后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学、特殊教育、新闻学专业先后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成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国家精品课程,8门天津市精品课程,15门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4个实验教学中心被授予“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1个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天津市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为“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我校教学成果《以构建运动心理学实践教学平台为途径增强体育专业学生综合实践能力》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还有9项成果分别获天津市和国家体育总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2013年至今,我校共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113项。

学校学科优势显著,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获A-等级。运动人体科学和体育人文社会学是我校传统优势学科,第一批天津市重点学科。体育学入选天津市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特殊教育、运动健康入选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建设名单。学校现有“竞技运动心理与生理调控”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运动生理与运动医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教育部体育教学研究中心等一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单位。学校的“心理学与运动行为促进”“运动线粒体生物学基础与应用”和“若干重大慢性疾病的运动康复与防治”等3个团队入选为天津市高校创新科技团队培养计划。“学生体质与身心健康促进研究中心”获评成为天津市高校智库,并获得“2018-2019年度天津市优秀高校智库建设项目”称号。学校体质检测中心获批“天津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学校与天津大学合作共建了全国首家“智能体育协同创新中心”,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崇礼院区、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四方签约,共建崇礼研究生院。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3385433179举报邮箱: help@hengzhe.com
Copyright @ 2016 - 2024 恒折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21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