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标代码:10147)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阜新市玉龙路88号(阜新校区玉龙校园)。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①校园占地面积 188.7万平方米(约合2828.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5.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2平方米;生师比21.5:1。
②专任教师1574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7.7%。
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139.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223.5元;图书243万册,生均图书70.9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且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学校艺术类无预留计划、无语种和男女生比例要求。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费(元/生·年) |
130310 |
动画 |
4 |
艺术学 |
10000 |
注:
1、学校艺术类专业2023年拟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等省份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