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12.其他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其他事项
1.考生填报志愿后,是否具有投档资格,以当地省(市、区)招考主管部门实施规定为准,我校所述各专业录取原则仅针对进档考生。
2.我校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6.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并报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7.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校级学习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人),还设立有社会工作、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年/人),同时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2000元/年/人)。
8.进校后专业调整:在符合高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新生报到入学以后,如学习确有专长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可以按照《成都文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9.继续深造:学生报考我校被录取后可选择“本(专)硕直通”出国留学项目,项目拥有“国际导师全程陪伴、个性培养量身定制、海外高校100%OFFER”等优势,帮助学生通过生涯规划、雅思学习、绩点准备、导师指导等助力学生牵手世界名校。本科学生通过项目顺利毕业后将获得我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文凭、学士学位以及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硕士文凭;专科学生完成学业后将获得我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文凭和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硕士文凭。
10.录取若有遗留问题,由我校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人员规范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2.我校要求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并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由成都文理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成都文理学院具印并由院长签章的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成都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录取结果公布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