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成都文理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一、学生转专业的条件
(一)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习确有专长,由本人申请,所在系(专业)推荐,经转入系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院认为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 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后,在原专业学习未满一学期者;
2.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3.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者;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5.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体类专业,艺体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
6. 艺体类同层次不同科类入学考试专业考试科目不一致者;
7.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8.应作退学处理者;
9.无正当理由者。
二、学生转专业的基本规定
1.凡已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已修读合格的课程,学院认可其课程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未修读的课程应补修,已修读但未合格的课程应重新学习;凡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可作为跨学科任意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2.凡学生转专业,在转出系审核同意,转入系负责人考核同意,教务处领导审批后,必须在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课程补修等相关手续,方可转入新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