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一览表内容,可供大家了解参考,希望以下的内容也能帮助到大家。
院系名称 | 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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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 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工业设计、 材料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特种加工技术 |
汽车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新能源汽车技术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 |
测绘遥感信息学院 | 工程测量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工程监理、 房地经营与估价、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 |
工商管理学院 | 会计、物流、文秘、商务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管理 |
经济贸易学院 | 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 |
应用外语学院 | 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商务日语、应用韩语、应用英语 |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我校广东以外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我校广东以外省份投放的招生计划按照当地省份实际投放为准。
根据2020年广东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在广东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文科最低录取分为349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72742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413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17130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424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07817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424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07313名;理科最低录取分为388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39811名;理科最低录取分为391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36697名;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06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20998名;理科最低录取分为350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76865名;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07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1957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