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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表

发布时间: 2024-08-18 12: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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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表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1 化学工程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生物化工工艺
2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化工装备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
4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
5 经济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会计、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文秘
6 国际交流学院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2022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754,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第四条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扬州市,是扬州地区唯一的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2021年连续三年荣获江苏省属普通高职院校考核第一等次,学校连续三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学校共有7个二级教学学院,开设有46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共计1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近600人,海外留学生400余人。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专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专科生的录取等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代码(分类)进行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第二十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外省考生严格执行各省文件的投档规则,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专业安排按各省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执行;如无具体规定,则当投档文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的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规定)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 5300元艺术类专业 6800元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1200元(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15〕164号、苏财综〔2006〕57号 文件精神规定)。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秉持“不让一个贫困生因为贫困而辍学”理念,学校设有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校级资助: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突发事件补助等;社会资助:扬州市福彩爱心助学、扬州市救助站爱心车贴等,目前已经建立起“奖、助、贷、勤、减、补、偿”为主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及制度,使绝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政编码:225127招生咨询电话:4008601392/0514-87433178/87433188/87433078招生传真:0514-87433133电子信箱:panyi@ypi.edu.cn招生监督电话:0514-87433017招生监督邮箱:jwbgs@ypi.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jc.ypi.edu.cn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名单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石油化工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工业分析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专业:石油化工生产技术、钻井技术

省级品牌专业:石油化工技术

省级特色专业:工业分析与检验、应用化工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2019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全国】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江苏统招录取分数

序号 科类 专业 最高分 最低分
1 文科类 电子商务(与徐州工程学院3+2分段培养项目) 298 275
2 工业分析技术 270 239
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258 242
4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60 249
5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256 256
6 新能源汽车技术 221 221
7 互联网金融 231 223
8 理科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与盐城工学院4+0联合培养项目) 339 320
9 工程管理(与常州工学院4+0联合培养项目) 329 317
10 电气自动化技术(与盐城工学院3+2分段培养项目) 312 307
11 工业分析技术 307 280
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298 281
13 工业机器人技术 298 280
14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313 280
15 新能源汽车技术 308 282
16 互联网金融 301 281
17 艺术类 艺术设计 442 40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省外录取分数

省份 类别 文科最高分/最低分 理科最高分/最低分
安徽省 普通类 485/427 409/207
浙江省 普通类 482/381
山东省 普通类 488/371 419/345
广东省 普通类 397/350 340/212
江西省 艺术类 409/243
江西省 普通类 490/248 495/137
四川省 普通类 415/212 444/180
山西省 普通类 365/132 291/185
河南省 艺术类 376/170 330/198
河南省 普通类 415/196 322/218
贵州省 普通类 445/214 397/250
云南省 普通类 458/268 440/293
甘肃省 普通类 472/206 403/186
辽宁省 普通类 355/343
青海省 普通类 419/265 342/147
吉林省 普通类 343/191 341/293
河北省 普通类 417/264 335/290
宁夏回族自治区 普通类 315/3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普通类 406/190 268/241
西藏自治区 普通类 212/159 234/208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对口单招录取分数

序号 专业 科目组代码 科目组 最高分 最低分
1 建筑工程技术 11 建筑 819 224
2 工业机器人技术 13 机电一体化 745 369
3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机电一体化 552 372
4 计算机应用技术 15 计算机应用 606 405
5 工业分析技术 16 化工 711 327
6 石油化工技术 化工 715 408
7 会计 18 财会 661 562
8 电子商务 19 市场营销 638 264
9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1 艺术设计 552 268
10 新能源汽车技术 23 汽车 677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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