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
第十二条 我校非英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只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作为第一外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请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口语考试,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和口试成绩。
第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具体规定,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2022年相应招生简章执行。国家专项计划、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港澳台侨联合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均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其它费用。2022年我校学费标准为:少数民族预科班4500元/年,英语专业6000元/年,产品设计专业10000元/年,理工科专业均为55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5000元/年。若2022年收费标准有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贷、补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并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了“绿色通道”。详见当年招生简章,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82323688/82323788 传真:010-82326956
E-mail:zhsh@cugb.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sh.cugb.edu.cn
微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ubao@cugb.edu.cn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