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矿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国矿业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设有国家批准的研究生院。学校已有110余年的办学历史,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法经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办学格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矿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有文昌和南湖两个校区。文昌校区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号,邮编221008;南湖校区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邮编221116。
第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符合外方学校学位申请条件者,可同时申请外方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全面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咨询与民主监督机构,吸纳一定数量的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参加,为学校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总体目标、招生政策、重大事项等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统筹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制度,确定本科招生总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方案等,指导做好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省(区、市)考试院的沟通联系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和特殊类三大类别。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好学计划”、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艺术类,以及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学校办学地域与面向行业、往年分省招生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的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并根据办学发展需要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在完成大类通识课程培养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专业容量、学生成绩和志愿等分流至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相关专业。本科招生专业(类)详见《中国矿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各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