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本科学生: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经贸大学具印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河北经贸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ISEC项目专业(会计学、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生:采取4+0(单学位模式)和2+2(双学位模式)两种模式,前者学生在国内高校学习2年,不符合国外高校的入学条件或不愿意出国学习者,将继续在国内高校学习2年,符合毕业条件可获得河北经贸大学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后者学生在国内高校学习2年,符合国外高校的入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后再到国外高校学习2年,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获得国外高校学士学位和河北经贸大学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 其他
1.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办负责高考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对以河北经贸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学校无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4.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北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政编码:050061
学校网址:http://www.heuet.edu.cn
招办网址:http://zhaosheng.heuet.edu.cn
招办信箱:zhaosheng@heuet.edu.cn
咨询电话:0311-87655611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等合并组建而成,至今已有68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分北、南、西三个校区办学。其中南、西校区为独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座落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北校区是校本部,主要举办本科、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地处石家庄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263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学校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
学校现有15个本科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并设有经济研究所、社会管理德治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思想研究中心、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研究院、雄安开发研究院、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等40余个实体和非实体性研究机构。
学校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围绕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团结一致、拼搏进取,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办学能力、办学水平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持续提升。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荣誉称号。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