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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23-02-07 18:40:07

7.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泰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要求有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8.我校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属于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在其他省(市、区)的招生批次将按照各省(市、区)2020年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9.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1.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按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400-1200元。

3.奖学、助学措施: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建立了集“奖、助、贷、勤、补、缓、提、保”为一体的帮困助学保障体系,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

第五章 证书发放

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学校网址:http://www.cxtc.edu.cn

学校招办网址:http://zs.cxtc.edu.cn

招办联系电话:0878—3129000、3100887

传真:0878—3129000邮政编码:675000

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

第七章 其他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楚雄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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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至3日,2021年度云南省本科院校中国语言文学学科青年教师暨本科大学生语文课程教学竞赛决赛于线上开展。本次比赛由云南省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红河学院承办,比赛从教学设计、讲课、说课三个方面,综合评判参赛选手的教学设计、教学素质和教学反思能力。比赛根据平均分高低设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经过前期初赛激烈角逐,全省共有来自20多所高校的47名青年教师及63名学生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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