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生在校期间限转专业一次;
3.文、管、经及教育类专业的文科考生不能转入理工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只能转同类专业,不同学制、不同生源之间不能互转;
4.高考录取二批次专业考生不能转入一批次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1.计划公布:教务处每年5月初向全校公布各专业可接收的转入名额计划,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届学生总人数的10%。
2.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公示、批准后报送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转交欲转入专业所属学院。
3.综合考核:6月初,各学院组织对欲转入本学院各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6月中旬将确定准许转入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4.结果公布:学校对各学院综合考核的结果进行审核、公示,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正式公布。
四、学籍、成绩管理
1.自结果公布之日起,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其所学课程按转入年级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执行,学籍按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班级管理。
2.学生转专业后,在原专业所学的必修课程,如学时数和基本要求相当于或高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则承认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其它已获学分课程可记入公选课学分。
3.对转入专业不承认其成绩和学分的课程或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中有要求而未修的必修课,学生必须在转专业一年内安排修读并取得学分。
4.学生二年级跨学科转专业原则上要编入下一年级学习。转专业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按《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则》的规定执行。
五、学生自转入新专业之日起,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交纳一切费用,收费以学年计。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津工师教发〔2006〕13号)同时废止。
根据2020年陕西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陕西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46分,最低录取位次为66251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500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8479名。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2017年9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来校考察,对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学校不仅培养高素质“工匠之师”,也要培养大批“中国制造卓越雕塑师”。2018年5月7日,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来校考察,勉励学校弘扬工匠精神,深化产教融合。40多年来,学校肩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秉承“爱国、敬业、团结、创新”校训,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办学理念,培养了7万余名高素质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一、历史沿革。学校成立于1979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本科师范院校,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2010年,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近年来,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