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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最低录取位次统计

发布时间: 2022-11-18 09:57:48

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最低录取位次统计

1、2019年西北民族大学在安徽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4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3225;

2、2019年西北民族大学在河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47369;

3、2019年西北民族大学在云南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63241;

4、2019年西北民族大学在甘肃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34331;

5、2019年西北民族大学在甘肃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1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71853;

年份 院校(招生方向) 招生省份 科目类型 所在批次/段 最低录取分 最低位次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海南 文科 本科批A段 637 3663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海南 理科 本科批A段 573 13175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江西 文科 本科二批 546 14426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河北 文科 本科二批 544 20809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安徽 文科 本科二批 543 23225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湖南 文科 本科二批 543 1999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辽宁 文科 本科批 540 1162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宁夏 文科 本科一批 538 2759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山东 文科 本科批 534 29777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云南 文科 本科二批及预科 534 1714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河南 文科 本科二批 530 2564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云南 文科 本科二批及预科 528 19352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辽宁 文科 本科批 527 14407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四川 文科 本科二批 525 26056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广东 文科 本科批 524 3613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湖北 文科 本科二批 524 17087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重庆 文科 本科二批 523 15291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湖北 文科 本科二批 522 1771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辽宁 文科 本科批 522 15491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四川 理科 本科二批 522 103123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山西 文科 本科二批A段 520 1102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 文科 本科一批 519 774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 文科 本科一批 519 774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 文科 本科一批 519 774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重庆 文科 本科二批 518 16716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宁夏 文科 本科二批 516 450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贵州 文科 本科二批 511 18483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福建 文科 本科二批 509 1667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陕西 文科 本科二批 509 17279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北京 文科 本科批 505 767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重庆 理科 本科二批 502 51766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河南 文科 本科二批 501 47369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浙江 综合 平行录取三段 501 154117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 文科 本科二批 498 1260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江西 理科 本科二批 498 58032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浙江 综合 平行录取二段 496 159921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河北 理科 本科二批 494 95411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河南 理科 本科二批 493 119172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云南 理科 本科二批及预科 492 54527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内蒙古 文科 本科二批 490 11219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 文科 本科一批 489 1811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山东 理科 本科批 488 127803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新疆 文科 本科二批 487 4901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内蒙古 文科 蒙授本科二批 485 1211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重庆 理科 本科二批 485 6009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天津 文科 本科批A段 483 620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安徽 理科 本科二批 481 92532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黑龙江 文科 本科二批A段 481 10155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 文科 本科一批 480 17886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湖南 理科 本科二批 479 7543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吉林 文科 本科二批A段 479 10331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云南 理科 本科二批及预科 477 63241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 理科 本科一批 475 34331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湖北 理科 本科二批 474 71233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湖北 理科 本科二批 472 72362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山西 理科 本科二批A段 471 55406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 理科 本科一批 470 36919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 理科 本科一批 470 36919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辽宁 理科 本科批 466 60422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北京 理科 本科批 465 2444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陕西 理科 本科二批 465 65171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广西 文科 本科二批 463 2328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宁夏 理科 本科一批 462 10745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内蒙古 理科 本科提前批 461 29771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河南 理科 本科二批 459 168910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 理科 本科二批 457 4435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 文科 本科二批 455 25267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广东 理科 本科批 455 124707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辽宁 理科 本科批 455 65402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吉林 文科 本科二批B段 452 13835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 文科 本科二批 451 3359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 文科 本科二批 449 3469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黑龙江 理科 本科二批A段 444 48257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 文科 本科二批 444 3714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天津 理科 本科批A段 443 25640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福建 理科 本科二批 440 6108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辽宁 理科 本科批 439 72410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吉林 理科 本科二批A段 438 40960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宁夏 理科 本科二批 435 15153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新疆 理科 本科二批 431 19800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贵州 理科 本科二批 427 7357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广西 理科 本科二批 417 8405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上海 综合 本科批 417 33279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 理科 本科一批 414 7011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上海 综合 本科批 414 33781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 理科 本科二批 411 71853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内蒙古 理科 蒙授本科二批 411 42273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上海 综合 本科批 411 3428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 理科 本科一批 407 9769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内蒙古 理科 本科二批 388 47738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吉林 理科 本科二批B段 385 54350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 理科 本科二批 384 12403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 理科 本科二批 383 12516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 理科 本科二批 377 13230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江苏 理科 本科二批 328 112033
2019 西北民族大学 江苏 文科 本科二批 318 32764

2022西北民族大学录取规则

2022西北民族大学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三条 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课程均采用英语授课。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本科一批次招生的省份,第一轮投档未完成计划时,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征集后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所有剩余本科一批次计划数将转到本科二批次其他专业继续完成。

第十七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原则录取。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其中浙江、山东、辽宁、重庆、河北,实行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含预科)及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相同分数下,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对英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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