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科阶段
专科阶段(以下简称“专科”)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总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生批次设置
专科按录取顺序分为:①专科提前批次或专科艺体类批次;②专科普通批次。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专科艺体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
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本科阶段录取结束后。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报要求
除被本科阶段录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
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征求志愿
专科各批次均设征求志愿,在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统一开展。
5。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专科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专科艺体类批次、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