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培养模式: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实行“3+1”教学模式,前三年在学校完成学习,第四年到企业实习基地完成实训环节。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艺术与民航服务理论知识和能力,能够在民用航空领域从事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民航概论、民航岗位认知与职业规划、民航服务礼仪、机场运营管理、民用航空航线&CIQ、民航空勤服务与操作、民航空安全管理、民航服务心理与实务、民航服务礼仪进阶、民航地勤服务与管理、民航商务英语、民航商务英语口语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以从事航空公司空勤、地勤岗位,在国内外各大机场、国内外各大航空公司、地方航空公司、民营航空公司从事管理等相关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4 |
15000 |
60 |
河北省、山西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 |
具体分省招生计划请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艺术类专业报考政策。
2.河北省、山西省,按考生所在省份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或联考报名条件参加考试并合格。
3.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考生报考除须参加所在省份该专业所对应的统考或联考考试并合格,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2)男生净身高174-184cm,女生净身高164-174cm。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4.8。
(3)五官端正,面部、颈部、四肢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
(4)无色盲、色弱;无“X”“O”形腿;嗅觉、听力正常。
注:以上条件按高考体格检查表执行,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要求不允许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四、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