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飞行技术专业是全国唯一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飞行专业,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国际民航组织(ICAO)重点推广的“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课程(MPL, Multi-Crew Pilot License)”试点单位,实现了从飞行学生到航线运输机驾驶员的无缝衔接,是全球领先的从飞行员初始养成到大型机型型别训练一揽子解决方案的飞行员培养院校。
该专业担负着培养“复合知识、多元能力、民航素养、国际视野”飞行人才的重要职责,全面领跑运输航空飞行员训练理念、质量和标准。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确立了“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和“严字当头、德育为先”等一系列基本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遵循,体现着学校崇高的使命追求,彰显着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拥有专职教师143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80人,硕、博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78%),其中飞行教师50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飞行教师57人。贯穿全国的飞行训练网络、世界最大的训练机队规模、支撑有力的飞行训练体系、实力雄厚的科教创新能力、优良传承的育人文化氛围,为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提供了世界一流的飞行训练条件,得到社会各界和行业内外的广泛认同。
(一)培养方向
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成都航空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多彩贵州航空有限公司等国内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含客运、货运)。
2、我校飞行教师。
(二)培养目标
飞行技术专业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同时取得民航局颁发的多发商用驾驶员执照(附加仪表等级),满足进入运输航空公司飞行运行的资质要求。学员完成本科学业后,达到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条件的,可以继续攻读我校飞行运行及安全技术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三)学生管理
该专业根据民航行业要求和飞行职业特点,参照军队的正规化管理模式,实施准军事化管理,“严”字当头,着力培养飞行学生令行禁止的章法观念、规范有序的行为习惯、严谨精细的民航作风、勤学苦练的优良学风、安全第一的职业理念和高度负责任的敬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铸就理想信念、掌握丰富知识、锤炼高尚品格。
(四)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时须与学校指定的委托培养单位(航空公司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岗位工作。
(五)终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及安置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终止学校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
1、 政治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2、 身体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3、 心理素质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4、 理论学习成绩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
5、 飞行技术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
6、 未按民航局和学校相关要求通过各类资质考试;
7、 在校期间受到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