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6.对于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的考生,请2021年12月24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统一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并协调提供解决方案。
7.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六、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区号:0755;邮编:518060;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网页 |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
2653 6235 |
zsb@szu.edu.cn |
https://zs.szu.edu.cn |
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
2653 4925 |
jiwei@szu.edu.cn |
http://jiwei.szu.edu.cn |
深圳大学艺术学部 |
美术学、设计学类:2655 8652 |
sjx@szu.edu.cn |
http://art.szu.edu.cn |
播音、表演、舞蹈、音乐表演:2653 6309 |
附件:深圳大学-小艺帮用户操作手册.docx(小艺帮客服QQ号: 800180626,咨询电话:4001668807)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
查看详细信息请点击链接:https://zs.szu.edu.cn/detail?id=928&c=00030001
深圳大学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视特区大学建设。北大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人大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一大批知名学者云集深圳大学。建校伊始,学校在高校管理体制上锐意改革,在奖学金、学分制、勤工俭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率先在国内实行毕业生不包分配和双向选择制度,推行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度和后勤部门社会化管理改革,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建校38年,深圳大学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学校秉承“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已经成为一所学科齐全、设施完善、师资优良、管理规范的综合性大学。深圳大学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文明校园。为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学校制定了《深圳大学文化创新发展纲要》,成立了饶宗颐文化研究院、刘宇一艺术院,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建设一流的*特区大学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