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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在安徽文科录取分数线和位次

发布时间: 2023-01-11 13:55:36

已形成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6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格局。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拥有北京市高精尖学科2个,与北京科技大学共建北京市高精尖学科1个,与清华大学共建学科1个。省部级研究机构26个,其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北京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6个、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北京市高校工程中心1个。按照“学科群”专项、“信息+”专项和常规项目三个类别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力争2020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为贯彻落实因材施教、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尊重学生的志向与爱好,为学生提供符合自己兴趣与特点的学习与发展机会,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加强学风建设和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转专业工作(以下简称转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含学科大类,下同)。

(一)在校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二)学生留(降)级或复学时,原所在专业无后继班级。

第二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应予退学者。

(四)招生录取时对所学专业有明确限制如定向、委托培养者。

(五)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六)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升本科学生。

第四条 每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制定本学院各专业拟接收人数、条件及考核办法,报教务处审批后,教务处在校内公布。

第五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有关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应在其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向其所在学院(以下简称转出学院)提出转专业的书面申请。

(二)转出学院审批。转出学院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在本学院公示,将学生转专业申请送达转入学院、报教务处备案。

(三)转入学院考核与审批。转入学院依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学生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学校审批。转入学院将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学校公布转专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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