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在河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7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12579;
2、2020年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在河北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4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28712;
年份 | 院校(招生方向) | 招生省份 | 科目类型 | 所在批次/段 | 最低录取分 | 最低位次 |
---|---|---|---|---|---|---|
2020 |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 河北 | 文科 | 专科批 | 373 | 112579 |
2020 |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 河北 | 理科 | 专科批 | 344 | 228712 |
2022年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北京体育职业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体育局。
第三条 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学院本部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分校区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芦城乡政府路21号。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北京市体育局主管领导、招生就业办公室、各系部、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作为学院招生的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根据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院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综合考虑学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及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