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 |
专业 |
学制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四年 |
政法学院 |
法学 | 四年 |
公共事业管理 | 四年 | |
历史学与社会学学院 |
民族学 | 四年 |
社会工作 | 四年 | |
历史学 |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物理学 | 四年 | |
应用物理学 | 四年 |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四年 |
环境科学 | 四年 | |
环境工程 | 四年 | |
应用化学 | 四年 | |
化学 | 四年 |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软件工程 | 四年 | |
网络工程 | 四年 |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工程 | 四年 |
生物技术 | 四年 | |
生命科学 | 四年 | |
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四年 |
经济学 | 四年 | |
国际经济贸易与商务 | 四年 | |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四年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四年 |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四年 | |
地理科学 | 四年 | |
地理信息科学 | 四年 |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 | 四年 |
教育技术学 | 四年 | |
学前教育 | 四年 | |
心理学 | 四年 | |
初等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四年 |
特殊教育 | 四年 |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四年 |
运动训练 | 四年 | |
表演 | 四年 | |
数学科学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四年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四年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四年 |
俄语 | 四年 | |
日语 | 四年 | |
语言学院 |
汉语言 | 四年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四年 |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四年 |
文学院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四年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
美术学院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四年 |
绘画 | 四年 | |
美术学 | 四年 | |
环境艺术设计 | 四年 | |
产品设计 | 四年 | |
服饰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四年 |
舞蹈学 | 四年 |
美术学院书法学专业-疆内
1.取得我校2022年校考书法学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2.我校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整体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在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网站公布考生校考成绩。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并打印,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3.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但不低于自治区相应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对文化课上线考生,再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最终录取原则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具体录取原则以届时公布的为准。
4.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美术学院1.考生须先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美术类专业或书法学统考且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本科批次合格线,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美术类专业或书法学报考及录取要求,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2.我校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整体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在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网站公布考生校考成绩。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并打印,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3.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对文化课上线考生,再按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后期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具体录取原则以届时公布的为准。
4.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音乐学院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疆内
(一)音乐、舞蹈类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且取得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方可填报我校音乐、舞蹈类专业志愿。
(二)录取原则: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志愿优先。后期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具体录取原则以届时公布为准。
音乐学院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疆外(一)河北、甘肃、贵州省音乐、舞蹈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且取得合格证;湖南、山东、河南省的音乐、舞蹈类考生须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所有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方可填报我校音乐、舞蹈类专业志愿。
(二)录取原则: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志愿优先。后期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具体录取原则以届时公布为准。
体育学院表演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