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核查。团省委和省教育厅分别收集汇总各地报送的《2022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团省委对各地团委网上提交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省教育厅对各地高校网上提交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五)专家评审。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不参与创业大赛的项目,扶持资金只给予8万元资助。
(六)资金拨付。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评审团意见,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结束后,接到项目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的,立即终止该项目扶持。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不符合产业发展支持要求的,可以终止支持。
五、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创业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和项目融资等服务。对获得8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人社、教育、团委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密切合作,广泛宣传,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确保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大学生能按时进行网上申报。特别是要梳理近年来参加“创业湖北”“互联网+”“创青春”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名次的优秀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要通知并帮助其进行申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时间节点,及时进行网上提交。各级经办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熟知《网上申报操作指南》,主动指导大学生申报者完成项目申报。
(二)申请项目资金的大学生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创业者要诚实守信,填报和上传的资料必须完整,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虚报套领等骗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今后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同时列入失信者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清单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严重失信主体及当事人,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对违规领取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追究公司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高校、各县市(区)团委和人社部门为项目审查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切实做好项目审查和实地考察工作,认真审查把关,严格落实“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创业项目和申报资料真实可靠。各级审查人员要认真学习《项目审查操作手册》(登录审查账号进行查看),要严格操作规范程序,现场审查拍照上传,提交内容完整清晰。省级将对各地提交的项目进行抽查核定。项目审查工作采取痕迹管理,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对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和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四)项目资金将从2022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预拨至各地财政,全省项目评审公示结束后,各地人社部门应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2022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确定的名单,积极协调属地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按时足额拨付至大学生创业项目专户。
各地在拨付资金之前要对项目的存续状态进行核实,对项目注销、破产和不再经营的,不再给予资金,并做好记录备查。
省人社厅联系人:向鹏,电话:027-51828281,027-87811208,邮箱:21891242@qq.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省人社厅就业处,邮编:430071
省教育厅联系人:张杰,电话:027-87858627,邮箱:4764124@qq.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邮编:430071
团省委联系人:梁成,电话:027-87235255,邮箱:hbsqczx@126.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邮编:430071
申报平台技术人员:徐晶,电话:027-87265608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一、历史沿革
1931年,学校前身湖北省立教育学院在武昌宝积庵诞生,此后迭经国立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省教育学院、湖北省教师进修学院、湖北师范专科学校、武汉师范专科学校和武汉师范学院等时期。九秩春秋,筚路蓝缕,六易校址,八更校名,薪火相传文脉不息,师范教育底蕴深厚。1984年,由武汉师范学院更名改建为湖北大学,开始由单一的师范类院校转型步入综合性大学发展阶段。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湖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