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些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上海商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使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学生专业选择需求,拓展学生学习和发展机会,培养学生成为“修德的仁者、勤学的智者、明辨的行者和笃实的勇者”,学校允许道德品质高尚、学有专长等符合条件的学生转专业。
第二条 转专业是在学生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综合考核,统一办理学生转换专业事宜。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学生可在入学后第一学年末申请转专业,成功转专业的学生进入转入专业二年级学习。
第四条 转专业实行双向选择制。
第五条 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条件,尽量提供更多的转入学生计划数。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学校对各专业允许转出的名额不作限制。
第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只可在艺术类专业内部进行转专业。
第七条 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课程学分经转入专业认定、教务处审核后可做为转入专业相关课程学分计入。转专业学分认定在转入新专业的第一学期的第四周前完成。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 学习成绩优秀,道德品质高尚,确有专长,转入新专业更有利于其自身发展者;
2. 学生入学后因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可以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 确有某种特殊原因,造成学业困难,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4.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并需满足以下要求:
(1)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二级学院、学校团委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志愿者活动;
(2)在学期间必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大一课程,已修读课程必须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