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300分)=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音乐40%(面试)+舞蹈30%(面试)+语言30%(面试)。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300分)=文化基础成绩(满分10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文化基础考试科目:语文、英语(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音乐40%(面试)+舞蹈30%(面试)+语言30%(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