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8.非公费教育学生。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评定条件: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