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生遴选。转专业学生录取,根据申请人数和计划接收人数比例分两类进行。对于申请人数低于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可直接录取;对于申请人数高于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优先录取平均学分绩点居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其余学生的录取由转入学院制订具体办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转专业工作开始前进行公示。
(四)名单公示。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预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向教务处或校纪委提出,学校按相关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再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反馈。
(五)文件下发。公示期满无异议,教务处以文件形式将转专业学生名单函告学生处、计划财经处、后勤管理处、综合保障中心、档案馆等相关职能部门,并将本年度转专业结果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学生于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初到转入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
第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专业一次,转专业学习后,原则上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第四章 课程修读和缴费
第十一条 转专业的学生,在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下,按转入专业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由专业负责人对其之前修读的与转入专业相应类别的课程学分进行认定,未修读课程或不予免修的课程均应补修,由教务处下达补修课程通知单。
第十二条 转专业后如新增班级,对学生普遍缺修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课。
第十三条 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
第十四条 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缴。因转专业需延长修学年限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科大教字〔2018〕6号)废止。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校长办公会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太原科技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重型机械本科院校,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也是我国重大技术装备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基地。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06年)、入选教育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2016年)。
1952年,学校前身山西省机械制造工业学校创建,近代中国机械工业奠基人、中国内燃机研制先驱支秉渊先生出任校长。1953年学校划归中央第一机械工业部。1955年长春汽校、汉口机器制造学校锻冲专业并入。1960年更名为太原重型机械学院。1965年大连工学院、沈阳机电学院起重输送机械专业并入。1998年改为省部共建、省管为主。2004年更名为太原科技大学。
学校秉承“负重奋进,笃行求实”的精神,经过六十余年不懈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文理科为两翼,装备制造主流学科特色鲜明,理学、工学、哲学、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相互支撑,学士、硕士、博士多层次教育合理衔接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4个,其中,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6个,省级品牌专业1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4个,省级一流专业 18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6个。
学校现有省级“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1个,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2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5个,工程学学科位列ESI全球前1%;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拥有工商管理(MBA)、法律、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交通运输、工程管理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8个;省级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其他类型平台9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63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560人,博士生导师56人,硕士生导师461人,集聚了一批*、百千万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和山西省高校中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学术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333人才”、“青年三晋学者”等为代表的高层次人才;有省级重点创新团队6个。2017年,我校重型机械教育部工程中心主任黄庆学教授成功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