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校体育俱乐部活动、积极参加晨练和其它体育锻炼活动;
(4)在学期间必须参加社团、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 在校期间有作弊、旷课等违纪行为受到处分者;
2. 定向生、委培生;
3. 应作退学处理者;
4. 其他上级教育部门不允许转专业者。
第四章 办理程序
第十条 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1. 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各二级学院向教务处上报转专业目录、转入名额、各专业考核内容,经学校批准后,由教务处公布;
2.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每人可按顺序申报3个转入专业,填写转专业相关资料,经所在院系审批后连同本人成绩单及相关材料一起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初审后交相关转入学院;
3. 转入学院组织专门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照综合考核结果排序确定录取人选,报教务处;
4. 教务处收到转出、转入院系均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申请及相关材料后予以审批,报主管校长批准,公示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5.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监察室和教务处负责监督转专业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
类别 | 专业名称 |
---|---|
经济学类(本) | 商务经济学 经济统计学 |
财政学类(本) | 税收学 |
金融学类(本) | 金融学 |
经济与贸易类(本)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法学类(本) | 法学 |
社会学类(本) | 社会工作 |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 | 日语 朝鲜语 商务英语 英语 |
新闻传播学类(本) | 广告学 |
电子信息类(本) | 电子信息工程 |
计算机类(本)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本)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林学类(本) | 园林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商管理类(本) | 工商管理 零售业管理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会计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 | 物流管理 |
电子商务类(本) | 电子商务 |
旅游管理类(本) |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
设计学类(本) |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其他(本) | 连锁经营管理 |
根据2020年新疆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上海商学院在新疆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24分,最低录取位次为0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473分,最低录取位次为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