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云校区-------长沙市中意三路花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文凭。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创业。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三条2018年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九条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值计入投档成绩。
第十一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公布,网址为:http://www.hnkjxy.net.cn,E-mail:kjxy777@sina.com,招生咨询电话:0731-85058777、85677267,纪检投诉电话:0731-82861189。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暂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见附表,如有新规定按新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最高分别为8000元/年、5000元/年、40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每年校级奖学金100万,学院总奖、助学金达1300万元左右,奖助面达在校生30%左右。
第十五条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计划进度,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考生资助项目和专业特别助学金等措施予以帮助。学院倡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