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校人才培养和修业年限的实际,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进行一次专业转换。学校受理申请时间为第一学期期末,其程序为:
(一)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相关专业学生容量,拟定公布可供转入专业目录及名额;
(二)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部审核同意后,将申请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在校表现情况,学业成绩及转专业原因等)统一报学生处汇总;
(三)招生工作处对拟转学生批次、科类、高考成绩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四)教务处对拟转学生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进行审核;
(五)转入系部提前将面试组成员、方案及计分细则报学生处备案,并在期末考试前完成专业转换学生面试工作;
(六)学生处汇总各部门审核意见,按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成绩和转入名额,确定初步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发文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成绩×20%+第一学期(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40%+面试成绩×40%。
备注:高考成绩均按总分100 分折算。例如重庆高考高职录取总分为450 分,学生考分300 分,折算为(300/450)×100=66.7。
(七)学生在原专业所取得的课程成绩与学分,可申请认定为转入专业相近课程的成绩与学分。学生如需进行课程成绩认定,须在接《进班通知》5 个工作日内填写《成绩认定申请表》至教务处完成成绩认定。
第五条 其他事宜
(一)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并缴纳学费。
(二)学生转专业后,对转入专业的未修必修课程,应在相关教师指导下修业完成,学校给予考试机会。由学生在学校下一次组织考试前2 周向系部提出书面考试申请,由系部交教务处批准。
(三)学生转专业后,在原专业所领用的教材自行负责处理,转入专业的教材经本人申请到教务处统一办理征订手续。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相关政策解释。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三峡库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医药卫生类高等院校,是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重庆市万县卫生学校创建于1951年,重庆市万县中医药学校创建于1974年。2006年,两所中职院校合并升格设立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学校管理体制由万州区管理调整为重庆市教委管理,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2010年,学校被确定为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学校成为重庆市优质院校。2019年,学校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专科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寒假放假时间暂无公布,大学通常从农历的农历十二月初十开始,各地的学校开始放假,元宵节后的寒假结束。寒假一般为1个月左右。但是在中国东北偏冷和其他高纬度地区,有时持续约45天,在许多情况下甚至持续约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