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录取分数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五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第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七条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对口升学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除上述专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九条我校招生的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学生五年均在校本部学习,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二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学校对完成前三年中专阶段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学籍注册并转入后二年高职阶段继续学习。学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职阶段学业并成绩合格后,由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艺术类考生参加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毕业时考核成绩合格,颁发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的姓名及职务:陈永昶,职务:校长。
五、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费标准执行。
专 业 | 收费标准(每生每年) | 学制 | 备注 |
语文教育 | 2600元 | 3 | |
英语教育 | 3300元 | 3 | |
数学教育 | 2600元 | 3 | |
现代教育技术 | 3300元 | 3 | |
特殊教育 | 2600元 | 3 | |
音乐教育 | 4000元 | 3 | |
美术教育 | 4000元 | 3 | |
体育教育 | 3000元 | 3 | |
学前教育 | 2600元 | 3 | |
早期教育 | 2600元 | 3 | |
社区康复(儿童康复方向) | 2600元 | 3 | 非师范 |
摄影与摄像艺术 | 4000元 | 3 | 非师范 |
摄影摄像技术 | 3300元 | 3 | 非师范 |
语文教育 | 2600元 | 3 | 对口招生 |
数学教育 | 2600元 | 3 | 对口招生 |
音乐教育 | 4000元 | 3 | 对口招生 |
美术教育 | 4000元 | 3 | 对口招生 |
体育教育 | 3000元 | 3 | 对口招生 |
现代教育技术 | 3300元 | 3 | 对口招生 |
特殊教育 | 2600元 | 3 | 对口招生 |
学前教育 | 2600元 | 3 | 对口招生 |
早期教育 | 2600元 | 3 | 对口招生 |
社区康复(儿童康复方向) | 2600元 | 3 | 对口招生 |
六、住宿条件及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6人间800元/人年,8人间400/人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七、奖助措施
1、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年补助最高4000元。
3、勤工助学:学校给学生提供各种校内外的勤工助学机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学习。
八、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