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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22-11-20 12:40:23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及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院校概况

1、学校全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校代码:14271

6、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办学形式:全日制

8、办学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上城街59号。邮编:045200

三、招生计划

第一条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二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发展情况,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三条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招生及五年一贯制转段计划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四、录取原则及规则:

第一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三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处、招就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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