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占学生人数的5%。
②优秀学生干部:对象为担任学生会、团支部、班委会干部,能以身作则起
到模范带头作用者,奖金每人每年800元,占学生人数的5%。
③优秀团员:对象为能够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和团组织的各种会议,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奖金每人每年300元,占学生人数的5%。
2、单项奖:
①文化学习优胜奖:对象为文化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且各方面表现良
好者,奖金每人每年500元,占学生人数的5%。
②专业学习优胜奖:对象为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且各方面表现良
好者,奖金每人每年500元,占学生人数的5%。
③进步奖:对象为专业或文化成绩在本学年进步幅度较大,且平时表现良好
者,奖金每人每年200元,占学生人数的5%。
3、比赛优胜奖:以参加比赛获奖等级为依据。
市级比赛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
全国比赛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4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国家设置:
1、北京市国家助学金: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北京市设立“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32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16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资助比例占在校生人数的8%-10%。
2、专项补贴。国家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有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每人每年185元。
二、学院设置:
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了减轻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不能全部交纳学杂费学生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可酌情对其发放困难补助或给予学费减免。发放困难补助或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人数比例控制在学生总数的3%以内,名额不平均分配,由学院统一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