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开设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英语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舞蹈教育、体育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休闲体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6个专业。
2022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十二条 录取规则
、我校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制定的2022年招生录取政策,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在福建省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的模式,省外按各省份招生录取政策执行,但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4、由于福建省内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通知执行,因此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上述体检要求填报志愿。其中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5、除福建省内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男生外,其他专业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6、录取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校网站上公布。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及其它
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我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宿舍拥有独立卫生间、盥洗室、阳台,配有电热水器和空调等。校园有线无线网络全覆盖,教学、服务和管理均已信息化。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审批,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于1890年,前身为泉州培英女校、福建泉州幼儿师范学校。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548亩,设置2所附属实验幼儿园,形成“一校两区一园”的办学格局。建筑面积16.46万平方米,实训基地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7414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85.5万元,信息技术设备总值3862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0.85万册,电子图书33.07万册,加入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Fulink)。建成万兆主干、全覆盖校园无线网络,有线无线两网一体化认证。校内实训基地29个,校外实践基地168个。标准恒温游泳馆1座、标准田径场2个、综合体育馆1座、综合技能训练馆1座。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下设7个二级院部,设置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英语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和休闲服务与管理等17个专业,2020年度招收新生2801人,全日制在校生8746人。教职员工462人,专任教师322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225人,副高以上教师111人。
学校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2个,省级专业群实训基地1个,福建省学前教育技能实训基地1个,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2门,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福建省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2项。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名,全国优秀教师3人,福建省优秀教师8人,福建省特级教师3人,福建省教学名师4人,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8名,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2人,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36人。获全国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1次,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2项。学校先后与12所中职学校联合培养五年制高职人才,与泉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构建了下接中职,上接本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学校承担福建省幼儿园师资、泉州市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任务,每年培训校(园)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名校(园)长、名师等1万多人次。对口帮扶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洛隆县,助力宁夏、西藏教育扶贫。学校先后与台中教育大学、台湾中州科技大学及新加坡工艺教育学院等国(境)外院校签订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选派师生进行短期交流学习。
学校传承百年老校“爱国爱校、爱拼敢赢、爱严相济”的“三爱”精神,遵循“自强进取、树己树人”的校训,培育具有百年特质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培养高素质、反思实践型的特色人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师范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校园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和“福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校”等荣誉称号。2019年,学校被确立为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高校。2021年6月,学校被确立为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