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语文、数学成绩折算替代,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如只有其中一科成绩)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满分100分,由牵头院校根据各考试类所包含专业的特点,从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七个科目中指定一科进行笔试。具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使用该科目学考成绩折算替代。没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满分350分,由牵头院校负责命题并组织测试,报考艺术类专业且有2022年全省艺术统考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对应的专业成绩折算替代。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
2.按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如考生具有2022年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选择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可选择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考生如没有2022年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则必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否则,职业技能科目成绩为零。
3.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考试,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
4.考生须按牵头院校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缴纳报考费、获取准考证,并持居民身份证和牵头院校的《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1、凡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15日9时至17日17时登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一志愿,填报我校一志愿。未通过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报考的志愿无效。
2、学校将依据考生取得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学校将依据考生取得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统考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对口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职业技能考试单科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3、4月21日14时至22日12时,凡参加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我校二志愿征集志愿。
4、待录取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我院同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由我院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外国语学院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享受与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的待遇。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学院网址:www.hbwy.com.cn 咨询信箱: wyzsb2011@126.com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46路,70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50米即到。
一、历史沿革
河北外国语学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始建于1998年,原名“石家庄联合科技专修学院”。2001年4月,开展河北省学历文凭试点教育。2003年1月,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升格为高职院校“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2011年筹建本科,2012年3月由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并更名为“河北外国语学院”,2015年5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12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院校。
二、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