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爱心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缓缴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保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录取报到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并安排入学体检,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二十八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逾期或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院简介、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第三十条 学生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毕业生颁发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
邮政编码:730050
学院网址:http://www.gcvtc.ed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gcvtc1958
咨询电话:0931-2390242 2323374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学院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私自宣传导致的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批准签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我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甘肃省内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始建于1958年,原隶属于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2001年甘肃省建筑职工工程学院、甘肃省建筑工程学校、甘肃省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立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底学院整建制划转甘肃省建设厅管理,成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学校,2008年底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移交甘肃省教育厅管理,2010年被批准为“甘肃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3年底顺利通过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省示范校建设项目验收,现为甘肃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院2018年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1年入选“甘肃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有成人高等教育、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办学形式,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8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