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补贴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1年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四)
办理材料
单位应在履行劳动合同满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奖励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招用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申请表、享受奖励补贴人员名单、毕业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上述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顶岗实习学生生活补贴
(一)
文件依据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到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务工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琼厅字〔2020〕8号)和《海南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学生就业或实习奖励经办流程》。
(二)
补贴对象
到省重点企业顶岗实习的职业院校学生。
(三)
补贴标准
到重点企业顶岗实习的职业院校学生, 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学生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属于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同时享受我省现有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
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
办理材料
顶岗实习学生生活补贴由省重点企业代为申请,省重点企业应在学生顶岗实习满1个月后30日内,向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代申请顶岗实习学生生活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省重点企业顶岗实习学生生活补贴申请表、省重点企业顶岗实习学生生活补贴花名册、学生证复印件。
职业院校学生就业或实习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