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大学上毕业的日子了,四年美好的大学时光离去,又到了分别的日子!一部分大学生朋友已经踏上就业的旅途,另外一部分大学生朋友在着手或者已经创业。有许多创业的大学生朋友在问小编,河北大学生创业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有没有什么对于大学毕业生创业上的政策扶持呢?小航这里就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政策解读,可供参考!
引导自主创业
(1)
政策名称: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适用对象: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农村劳动力、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
补贴标准: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补贴期限:自其取得营业执照起3年内。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资金渠道:——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财综[2008]47号、冀财综[2008]59号、冀政[2010]79号、冀政[2011]111号 。
(2)
政策名称: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适用对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上述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
补贴标准: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额为限。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核实,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