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
(5)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合同;
(6)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长春就业创业网下载,网址www.cchrnet.com);
(7)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审批表(长春就业创业网下载,网址www.cchrnet.com);
(8)支付工资凭证。
5.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即时申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6. 责任部门
市就业服务局,咨询电话:0431—81118026,受理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天富路1567号。
(五)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保障
1. 政策内容
加强对我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保障。鼓励我市市域内符合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标准院校的毕业生留长工作,对选择留长工作的,可根据其学历、专业、特长、就业方向等,推荐1个以上优质就业岗位。
2. 适用范围
教育部发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中驻长春市的高校。
3. 就业项目
(1)长春市“双百计划”;
(2)长春市“采兰计划”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
(3)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长春市“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