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在浙江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科目(不限)最低录取分为495分,最低录取位次为0名;科目(不限)最低录取分为437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05265名。
根据2020年福建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在福建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20分,最低录取位次为79821名;理科最低录取分为356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04938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472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5301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395分,最低录取位次为47825名。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学校中文名称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学校英文名称为:Sichuan University Jinjiang College
二、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
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985工程”和“211工程”首批建设高校——四川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
三、学校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三)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四)我校实行按专业招生。设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原则上在前两学年按专业平台统一培养,从第三学年起按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可根据兴趣和专长选择不同专业方向学习。
(五)我校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依据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