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大学本科

厦门理工学院师资介绍

发布时间: 2022-11-08 18:46:41

4.普通专科升入本科、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入本科、单独招生(如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转专业者;

5.经转学进入我校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6.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定向单位或委托单位同意者;

7.休学、保留学籍者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8.其他无正当理由者或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

(四)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特殊情况

1.符合国家特殊照顾政策规定条件者(如应征入伍退役或创业休学后复学等),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2.学生休学、保留学籍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学生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接收者。

3.经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如身体健康原因或确有专长(如发表论文、著作、作品、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等)等,转专业更有利于学习者。

符合以上情况之一的学生原则上可在同招生类别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提交佐证材料,由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进行考核认定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工作程序

1.各学院制定拟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根据本学院教学资源情况和本规定,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学生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以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学习能力、学习兴趣、特长等为主)和考核办法等,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进行汇总,并根据各学院的教学资源、就业情况等初定转专业的计划名额及方案,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3.各学院公布咨询方式、时间,安排专人或通过学院网站接受学生咨询。

4.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提交教务处。

5.教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商定后的拟转专业计划名额。

6.接收学院对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成绩及拟录入名单公示完成后,按要求将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7.教务处审核汇总,公示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正式行文,报省教育厅备案。

8.各学院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正式文件后,通知相关学生最迟于下学年开学一周内到相关部门办完转专业手续。对逾期不办理且未事先申请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各学院在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接受工作的同时,需做好转入学生的学分清查、培养方案更新和下学期修读课程的指导工作。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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