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先后5次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17次被中宣部、团中央和教育部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先后获全国“三五”、“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校党委先后3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党委,学校先后被评为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贵州省文明单位、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贵州省优美校园、贵州省绿色大学。
学校历来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关怀,胡耀邦、江泽民、胡锦涛、温家宝、李瑞环等同志先后到校视察。江泽民同志来校视察时,作了“发展民族教育、加强民族团结”的题词并为我校题写校名;我校50华诞,江泽民同志又作了“努力发展民族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题词;胡锦涛同志任贵州省委书记时与师生在花溪校区共同植下“共青林”。
69年来,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发展道路,坚持*,始终秉承服务贵州,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办学宗旨,已发展成为贵州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科技研发基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创新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智库。当前,全校师生正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次党代会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奋力向高水平一流民族大学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