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22年在全国排名第605位。学校艰苦创业,不懈努力,设置理工、文法、财经、艺术、外语、管理、医药等学科门类百余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教工2000余名,学校馆藏图书200余万册,实验实训室百余个,学生公寓等设施齐全,校园网络先进快捷。
一、平级转专业的规定(政策摘录)
1.按照《北京城市学院关于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管理办法》,本科学生可在大一上、大一下、大二上三个阶段提出转专业的申请,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2.在本专业排名前三分之一(含)的学生可以申请在学校内转专业;在本专业排名前三分之一之外的学生仅可以申请在本校区内转专业。
3.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照专业教研室确定的《转专业需补修课程情况表》中的课程进行补修,补齐相应的课程。
二、平级转专业过程中相关的成绩管理办法
1.原则上转专业前原专业中已经通过的课程,均全部认可并保留。
2.转入新专业时,如原专业还有遗留未通过的相同课程(课程编码相同的公共类课或专业课)需要重修,转专业后需继续重修,并正常计入重修门数。
3.如原专业还有遗留未通过的不同的专业类课程需要重修,按如下规定执行:
(1) 转入新专业后,由新专业教研室确定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必补课程+选补课程,以保证需要补修的课程门数多于需要重修的课程门数)。
(2)根据学生补考后的成绩,确定学生在原专业最终需要重修的专业课门数,转专业后需要补修的专业课门数要不少于需重修的专业课门数。
(3)原专业需要重修的专业课程的相关成绩记录,在教务系统中要标记“成绩无效”,不再继续安排重修,毕业资格审核时也不再审核。
(4)转入的新专业中需要补修的专业课程,按照正常成绩进行记载(在教务系统中标记清楚替代的原课程信息)。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教学计划中的正常课程对待,必须要学习并最终通过,否则影响学生毕业。
三、休学复学后,因原专业已无而转专业时,相关成绩管理办法
1.原则上前期已经修过的课程均全部认可,不需要再补修新转入专业之前学期的课程。转入新专业后,随新专业继续学习即可。
2.如前期已经修过的课程中有未通过的课程需要重修:
(1)如为公共基础课,则正常安排进行重修,并按学校有关重修的规定执行;
(2) 如为专业类课,则由新转入专业确定相同门数未修过的专业课进行重修,以重修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总库中,替代之前学期需要重修的专业课程。(之前学期需要重修的课程成绩在成绩总库中标记“无效”。重修门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