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本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湖北科技学院重点专业名单一览表内容,欢迎大家进行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湖北科技学院重点专业有药学、地理科学、生物医学工程,其中地理科学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人文品格和坚实的地理科学素养。
国家特色专业 | 药学 地理科学 生物医学工程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湖北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0927。学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邮政编码437100。第五条 学校是湖北省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设有67个本科专业,涵盖十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第六条 学校所在地――湖北省咸宁市,是武汉“1+8”城市圈的重要成员之一,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的首批试点城市,素有“湖北南大门”之称。北邻武汉70公里,南距岳阳120公里,交通便利,京广高速铁路、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杭瑞高速公路、大广高速公路、107国道贯穿市境。校园占地面积1860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吸收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负责对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专门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由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设置普通本科预留招生计划,普通文理类控制在1%,艺术类控制在15%以内,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区)。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提交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按各省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满足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规则:(一)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文综/理综中的最高分;(二)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选考科目之和、选考科目中的最高分;(三)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之和、再选科目中的最高分。排序后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就读者除外,下同),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实行分类投档,学校只录取明确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生入学后不得调整到其它专业。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综合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2.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专业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第十九条 护理学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第二十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职业的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投档时,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对往届生和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第六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湖北科技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中详细说明。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对艺术类专业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第七章 奖、贷、助及其他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国家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科研成果奖等多种奖项。第二十六条 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即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不超过8000元)。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第二十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另将采取奖励、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提供经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资助。第二十九条 考生入学后依据湖北科技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三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部门为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715-8338003学校网址: http://www.hbust.edu.cn第三十二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泱泱成均,在江之滨;启真育贤,巍矗鄂南。
湖北科技学院是湖北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学校坐落在湖北省咸宁市,现有温泉、咸安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861亩,校舍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97人、留学生176人;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70人、博士299人、研究生导师120余人;现有特聘院士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14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6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9亿元;图书馆藏书210万册,中外文期刊14万种,电子数据库28个。校园风景优美,办学条件完善,被评为“生态园林式学校”。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937年创立的蒲圻简易师范学校和1965年创办的湖北医学院咸宁分院,历经传承演变,2002年咸宁医学院与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咸宁学院,2012年更名为湖北科技学院。学校1965年起开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办本科教育,1995年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2011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建校以来,全校师生员工凝心聚力、求真务实、砥砺奋进,形成了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凝练成“弘德、博学、敏行、敢先”的校训和“学生为本、学者为先、依法治校、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氛围浓郁。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学校形成了以医学为传统优势,理学、工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科体系。学校设有教学学院19个,独立设置的科研机构4个,本科专业64个,国家专业硕士特需项目1个。现有“十三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医药工程学科群)、省级重点(特色)学科2个(药学、核科学与技术)、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临床医学、教育学)、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2个(爱尔眼视光学院、药学院),学校入选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建设计划。
学校教学改革深入,育人成效显著。学校现有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药学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地理科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地理科学、核工程与核技术、临床医学、小学教育)、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计划项目8个、“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5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以上精品课程32门、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9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2个,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实训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5个、省级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1个、省级创新创业和实践基地4个、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学实践基地320余个。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十三五”以来,学生参加各类学科和科技竞赛累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100余项,多次在“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大赛中获奖。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科研成果丰硕。学校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材料辐射改性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省级“2011计划”1个(非动力核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辐射化学与功能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鄂南文化研究中心、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材料辐射改性湖北省工程实验室)、省级重点产业化团队1个(非动力核技术产业化创新团队),应用型研发团队6个。近五年,学校教师共承担教研、科研项目近200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140余项;获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奖励12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项2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