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衡阳师范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尊重学生个人兴趣爱好和专业志愿,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衡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给予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一次转专业机会。
第三条学校对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实行严格控制,各专业拟转出学生总人数控制在本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10%以内,拟转入学生总人数控制在本专业同年级总人数10%以内。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
第四条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品学兼优的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
2. 在转入专业更有利于其专业发展。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 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二年级以上;
2. 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有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4. 文科与理科跨类转专业;
5. 音乐、美术、体育跨类转专业;
6.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7. 专升本录取;
8. 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
三、转专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