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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95年,2004年独立设置为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5月升格本科并更名为广州工商学院。2018年通过学士学位评估,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20年11月,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5月,获批成为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广州花都和佛山三水两个校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教学设施齐全,办学资源丰富。校园总面积926714.42平方米,建筑面积674807.05平方米;设有12个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实训教学用房7万多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301.76万册;建有标准田径场、大型体育馆、各类球场、学生活动中心等文体活动场所。
2020年度广州工商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省级)
1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
省级示范性建设专业2个: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市场营销 。校级示范性专业4个:会计,通信技术,商务英语,物流管理 。校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个:计算机专业技能实训基地,电子信息专业实训基地,电子商务实训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和转专业工作的规范性,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州工商学院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稳定性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全日制本专科一年级在籍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条 公正性原则。转专业必须符合国家招生考试录取政策精神,以及按专业划分不同分数线,不同学科特殊性政策限制等,确保学生转专业与高考招生实行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其政策、措施要求保持一致,维护制度的公正性。
第三条 规范性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符合学校所规定的程序,按学生个人申请、转出和转入专业所在院系联合考评、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 在读一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及专科生有转专业意向者;
(二) 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 学生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