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专业控制分数线:117.5分;
应用化学专业控制分数线:117.5分;
园艺专业控制分数线:117.5分;
汉语言文学专业控制分数线:120.5分;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控制分数线:120.5分;
新闻学专业控制分数线:120.5分;
英语专业控制分数线:120.5分;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控制分数线:120.5分;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控制分数线:104分;
环境设计专业控制分数线:104分;
美术学专业控制分数线:104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控制分数线:104分;
音乐表演专业控制分数线:104分;
音乐学专业控制分数线:104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24年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集宁师范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标代码为11427,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