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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及结果、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措施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考录取期间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二条 招生处(招飞中心)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监察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省级教育考试院提供新生录取名册。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考生报考须符合我院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单列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就业等类型考生的报名、录取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
(一)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根据飞行训练安排,实行弹性学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的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二)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三)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应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规定,报考该专业考生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0(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显斜视,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
(四)导航工程专业(导航应用与规划、空管保障设施):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五)智慧交通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六)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七)大气科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八)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民用航空器设计):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九)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发动机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十)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